各系(室)、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8〕7号)以及《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8〕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度专任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以及专任教师岗前培训课堂教学实践考核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任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
(一)评价对象
2018年上半年申报高校教师资格的专任教师及专职辅导员(见附件1)。
(二)组织考评时间
2018年4月13日-4月22日。
(三)组织部门
专任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由各系组织,系主任任评议组组长;专职辅导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由思政教研室组织,思政教研室主任任评议组组长。
(四)相关要求
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见附件2)。
二、专任教师岗前培训教学实践考核
(一)考核对象
2018年上半年初次申报岗前培训的专任教师(见附件5)。
(二)组织考评时间
2018年4月13日-2018年5月31日。
(三)组织实施
专任教师考核由各系组织,系主任任评议组组长。
(四)相关要求
参照专任教师岗前培训课堂教学实践考核标准和办法(见附件6)。
三、其他
4月12日前各系(教研室)报送《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安排情况》(见附件4)至学院人事处,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实施考核评价,并将经过评议组组长签字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见附件3)以及岗前培训课堂教学实践考核表(见附件7)在考评结束后交至学院人事处。
附件2: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docx
人事处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