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正人字〔2021〕13号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1〕5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通过审核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事处(联系电话:66576323)反映。
人事处
2021年5月18日
文正人字〔2021〕13号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1〕5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通过审核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事处(联系电话:66576323)反映。
人事处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