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字〔2023〕2号
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51号)精神,在个人申报、二级单位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现将拟推荐人选公示如下:
一、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茆萌
设计与艺术学院:程承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孙晓燕
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王超
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马克思主义学院:杨晶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赵晓辉
三、优秀教学团队
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机械工程产教融合教学团队(团队带头人:张士强)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人事处唐老师(邮箱:1015563821@qq.com)反映。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人事处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