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省“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拟推荐人选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11

人字〔2023〕2

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51号)精神,在个人申报、二级单位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现将拟推荐人选公示如下:

一、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茆萌

设计与艺术学院:程承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孙晓燕

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王超

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马克思主义学院:杨晶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赵晓辉

三、优秀教学团队

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机械工程产教融合教学团队(团队带头人:张士强

公示时间:2023111—2023119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人事处唐老师(邮箱:1015563821@qq.com)反映。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人事处

2023111